应急咨询业务介绍
时间:2013.08.07来源:
国家非常重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对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危化品生产企业设立本单位的应急咨询电话,或委托有关机构代理其应急咨询服务,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2002年,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唯一指定为“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应急咨询服务,同时也为公安部消防局、国家应急指挥中心等国家机关处置化学事故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