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业务介绍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建立并维护国家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编制和调整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监管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监管、化学事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援提供有效的信息与技术支撑。
1.对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所生产或进口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颁发登记证书和登记号。通过登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制度、“一书一签”制度、“应急响应”制度、“危害信息告知”制度,促进“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在中国的实施。
建有全国1.5万余家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化学品登记数据库,拥有全国12.5万余个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卫生、应急处置信息。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目前已应用于国务院应急平台、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以及部分省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系统,为国家多起典型化学事故提供了生产企业及应急处置信息。
2.通过危化品登记登记,建立了政府—企业、企业—登记办公室—登记中心的信息交流平台,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网络和组织体系,是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3.参与起草和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单》、《化学品危险性评价通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等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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