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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目录

时间:2015.03.10来源:

十部门公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5年  第5号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现予公布,请自行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同时废止。

 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质检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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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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